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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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45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82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85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86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88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8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92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95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不依主管機關限期給付令之期限給付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966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2476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686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836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877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職災工資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0127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71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74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77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77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773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77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時間內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0483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04952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0495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5451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545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578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597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但雇主設置踏板面積已覆蓋全部易踏穿屋頂或採取其他安全工法,致無踏穿墜落之虞者,不在此限。;於前項第三款之易踏穿材料構築屋頂作業時,雇主應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60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605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使用於作業場所之車輛系營建機械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應設置堅固頂蓬,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但經妥為防護而車輛或其他物體通過該配線或移動電線時不致損傷其絕緣被覆者,不在此限。;雇主為防止電氣災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開關之開閉動件應確實,有鎖扣設備者,應於操作後加鎖。六、…。;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嚴禁操作人員以外之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之操作半徑範圍內。五、…。;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一.五公尺以上者,應設擋土支撐。…。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6074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簡易式貨梯於車廂未到達之樓層出入口拉門可被拉開,未有連鎖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2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每6個月監測有機溶劑濃度1次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2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電腦數值控制之機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使用之合梯,2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其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亦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於鍋爐之操作管理,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鍋爐之附屬品壓力表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未將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揭示於鍋爐房;特定化學設備管路,未標示輸送之對象設備;處置特定化學物質在100公升以上之廢水廠,未於顯明易見處標示非從事作業人員禁止進入;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未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之顯明易見處,揭示禁止吸煙或飲食;未置備不浸透性防護衣及防護手套。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3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4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就作業之可能危害因素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應採取措施告知再承攬人。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4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6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之摺床未具有安全護圍;有物體飛落致危害勞工之虞,未使作業人員佩戴安全帽;存放之高壓氣體鋼瓶未加固定及加護蓋。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之升降機升降路之門連鎖裝置失效,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仍能開啟。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7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未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7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7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得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8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並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於易踏穿材料構築屋頂作業時,雇主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相關事項。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8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8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8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之摺床無防護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8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鐵皮板雨遮上(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時,未於該雨遮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30公分以上之踏板;移動梯未設置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且未確實使用安全帽等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動力鏟車輛系營建機械,未置堅固頂篷及管前路易滑動、滾動之鋼管堆放,未置於堅實、平坦之處,並加以適當之墊襯及擋樁。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塗佈機清潔作業時具有捲夾危害之虞,未於作業前確實停止塗佈機運轉,及未於該機械之齒輪處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合梯當作兩工作面之上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滾輾紙、金屬箔等或其它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操作網帶式烘乾機時,勞工有顯著被捲夾危害之虞,未停止網帶式烘乾機運轉即進行調整作業及於網帶式烘乾機未設置護罩;另勞工從事浸漬機落布作業時,勞工有顯著被捲夾危害之虞,未停止浸漬機運轉即進行調整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衝床(衝剪機械),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安全護圍等、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使用攜帶式電動砂輪機從事配電管路工程PVC管切割作業,有發生研磨砂輪破裂、切斷片、切削物等物體飛落危害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罩。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易引起火災、爆炸危險之場所,所設置之氣體漏洩檢知器附屬電路管線破損,未有防爆性能構造;原設置高壓氣體製造安全負責人異動,未重新指定高壓氣體製造安全負責人向勞動檢查機構報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第一項衝剪機械之原動機、齒輪、轉軸、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及遮棚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0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衝床(衝剪機械)具有捲夾危害,未設置安全護圍、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傳動輪及傳動帶設置護罩。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及迴旋樓梯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上述場所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外側下拉桿、交叉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及設置交通引導人員,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對於勞工從事人孔作業時,未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當班作業前確認空氣呼吸器等設備之有效狀況。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原水加壓池高度2公尺以上之模板上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或採取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措施,及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擋土支撐上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1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734046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415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502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502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502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502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531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786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836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906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0620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30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38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13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25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定期契約雇用勞工從事繼續性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27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27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2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5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5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5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8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8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40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41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4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49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按規定置備勞工名卡;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83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439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區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561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時,該作業場所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受裁處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規定,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時,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又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5611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2.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658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3.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776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又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施工架護欄設置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之規定,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156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