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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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馬達傳動皮帶輪及傳動皮帶有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適當防護;移動式220v散熱風扇未設置漏電斷路器;內容物高溫裂解酯液有噴濺之虞,作業勞工未穿戴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8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升降機之升降搬器鋼索飛輪,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設置之脫水機(離心機械),未裝置連鎖裝置;對小型鍋爐操作人員,未選任經鍋爐操作人員訓練合格或鍋爐操作技能檢定合格之人員擔任;對小型鍋爐之壓力表,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1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二、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2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3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及井式基礎旁混凝土平台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安全上下設備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2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勞工在鋼筋吊掛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勞工從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一、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應經許可始得進入之重要性。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四、現場監視人員姓名。」、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未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對勞工之進出,應予確認、點名登記,並作成紀錄保存一年。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2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左列必要措施:一、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二、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頂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安全母索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邊緣開口部分之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場所高差1.5公尺以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供勞工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操作拉瑕疵鋼筋用之捲揚機作業時,對捲揚機操作開關未明顯標示啟斷操作及用途,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施工架,未經常予以適當之保養並維持各部分之牢穩。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733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733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804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1072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167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其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95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412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對於廠房巡視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0602879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78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1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6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6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6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0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5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5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5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5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12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992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安全支撐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04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之措施,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0476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898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995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400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4324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4404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受僱者為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之請求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業字第10625298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6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職災死亡,未給予遺屬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資字10601534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職災死亡,未給予遺屬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資字10601534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127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金屬加工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1座升降機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地板相差7.5公分,升降機出入口門能開啟;使用電壓220V移動式空氣壓縮機及使用電壓220V高壓清洗機,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之漏電斷路器;設置之空氣壓縮機(第二種壓力容器)之壓力錶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之傳動輪、傳動帶輪、馬達傳動軸等部分,未設置護罩或護圍等設備;使勞工從事清除作業未停止該機械之運轉;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所設防止吊舉物脫落之裝置未有正常功能;高壓氣體容器(瓦斯桶)貯存時未加固定;堆高機駕駛者離開其座位,未將其制動(手煞車未拉起);使未經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合格之勞工操作堆高機;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開口未設置適當護欄;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進行招牌拆裝相關工程作業時,使勞工攀爬於2公尺以上招牌背架上進行油漆粉刷作業,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必要防護具或採安全網措施;使用積載型卡車起重機進行起重吊掛作業,有物體飛落危險之虞,該起重機未裝置過捲預防裝置;使用該起重機裝設未經專業機構簽認之搭乘設備搭載人員;且指派未具有法定資格之勞工操作該起重機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訂定梳棉機作業異常處理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供勞工遵循,所僱勞工從事梳棉機之儲棉箱內棉絮清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該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7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桶槽平台從事驗槽作業,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7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生物池大樑區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7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端部)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7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448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941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941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77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2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2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7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7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8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8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2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6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347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426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426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426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487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3487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3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3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倍發給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3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5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7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3055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3107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3108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容器使用時應加固定。五、…。;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裝前須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二、…。;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吊掛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設備所能承受之最高負荷,且應加以標示。三、…。;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六、吊運作業中應嚴禁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及吊鏈、鋼索等內側角。七、…。;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雇主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應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112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四、應有適當之扶手。;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116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117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電盤體更換之停電作業過程中,未於開路之分路開關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或設置監視人員監視之、於營繕工程之工作場所從事作業時,未將安全帽之頤帶扣上。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7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該堆高機制動;消防栓前方置放雜物妨礙消防器具緊急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反光背心等防護衣、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所屬之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逾有效期限未重新簽認。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屋頂太陽能板清洗作業時,因未規劃安全通道,未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未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且未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及作業期間未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罹災者不慎踏穿屋頂塑膠採光浪板,自距高度10.67公尺之屋頂墜落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約2.7公尺之置物平台工作場所邊緣部份,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使用鉻酸鉀(屬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依勞動部公告之方法登錄於指定之資訊網站。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民宅整修作業時,其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且勞工未戴用安全帽,致勞工發生墜落災害致死重大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