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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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77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77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494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494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26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26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地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26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267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27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從事作業,未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有墜落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2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使勞工有墜落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548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定。;2.僱用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210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3840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2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2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5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6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622385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622388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假未由勞工排定或協商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451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假未由勞工排定或協商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451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534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534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534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534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2659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2673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674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720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742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749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固定式起重機之檢修作業時,未指定作業監督人員,從事監督指揮工作;對走行固定式起重機,未設電鈴、警鳴器等警報裝置;對置於同一軌道二部以上之起重機,於各該起重機相對側所設置防撞裝置,以切換開關設定取消,使其防撞功能失效。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2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儲存乙炔鋼瓶未有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有火災爆炸危害之虞;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8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交流電焊機之二次側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第1層支撐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3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所僱勞工操作2.5公噸堆高機從事垃圾搬運作業,而未事前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處置、使用二甲基甲醯胺,對於運作該優先管理化學品,未將相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39326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從事高壓電路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未使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119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維修或調整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規定,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120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8305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8306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停止假期未依規定通報備查或核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8322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8934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61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66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40367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及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分別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及再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319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使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2.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3.使勞工於施工架上使用塑膠桶等從事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3191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3191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3191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214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1633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1728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未達基本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1785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11868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延長工資;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告揭示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601575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601741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23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30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3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4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874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2598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614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614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規定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654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677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694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700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725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727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6828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金屬、塑膠等加工用之圓盤鋸,應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689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但堆高機已註明限照度良好場所使用者,不在此限。;堆高機應於明顯易見處標示下列事項:一、製造者名稱。二、製造年份。三、製造號碼。四、最大荷重。五、容許荷重:指依堆高機之構造、材質及貨叉等裝載貨物之重心位置,決定其足以承受之最大荷重。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722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但為防止爆炸、氧化或作業上有顯著困難致不能實施換氣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733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但系統式施工架應以輪盤及插銷扣件等組配件連接。五、…。;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741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作業中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之組合移動式電動輸送帶設備具有感電危害,未於連接電路上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及於該設備設置防止絕緣被覆破壞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6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鑽孔機,未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從事機械設備之安裝、調整作業時,電源開關有誤操作之虞未採取上鎖或標示等措施,搬運作業有物體飛落之虞,未設置防止落下物之安全設備與措施;於鋼架上使用220伏特之移動式鑽孔機,有感電危險之虞,未設置高敏感度、高速型漏電斷路器;廠內移動式鑽孔機之電源線經過通路有感電危險之虞未有適當保護。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7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廠內肉品研磨機傳動鏈條未設置護罩;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潮溼場所使用之移動式吸水機未設置漏電斷路器;圓盤鋸之圓鋸片於旋轉中有接觸致生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覆蓋。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7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8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所僱勞工於圓形煤倉內(缺氧危險作業場所),進行輸煤相關作業時,所指定之缺氧作業主管未決定作業方法並指揮勞工作業;未指派1人以上之監視人員,隨時監視作業狀況。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4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堆積於倉庫、露存場等之物料集合體之物料積垛作業,從事拆垛時,未確認積垛確無倒塌之危險即作業,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安全上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進行設備異常維修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衛生防護具;對於化學設備之修理、拆卸等作業,未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事先告知有關作業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且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49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人員出入口處,未置管制人員管制出入人員,非有適當防護具不得讓其出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38791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38791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11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391222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