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共有 546106 筆裁罰記錄,本頁顯示第 64 頁,共 10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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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485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每7日中未有1日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485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國定休假日出勤為加倍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4852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48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議定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687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741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依規定給予工資明細。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755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預告期間工資。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依規定給予工資明細。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758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1606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1606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1606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160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2126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212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221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406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8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暴露之鋼筋應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9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應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9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結構部分未具有充分強度及保持防止板材挫曲、變形等妨礙安全使用之剛性;雇主未注意固定式起重機之使用,其負荷次數及吊升荷物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起重機設計時之負荷條件,並未防止起重機構造部分之鋼材、接合處或銲接處等,有發生變形、折損或破斷等情形;雇主進行前條鋼構組配作業前,未擬訂包括下列事項之作業計畫,並使勞工遵循:一、…二、防止構材及其組配件飛落或倒塌之方法。…,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4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以下簡稱鋼構組配)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及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4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4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3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3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38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38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本館地下1F高度2.2公尺之工作臺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本館地下1F高度2.2公尺之工作臺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未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對勞工於本館地下1F工作場所之工作台(由合梯及板料組成),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規定,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勞工於本館地下1F高度2.2公尺之工作臺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9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9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0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應置管制人員辦理相關事項。;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佩掛安全帶、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等。;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動一字第11434152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3755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從事船艙作業,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致勞工發生墜落之重大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932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業字第11400800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33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3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4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僱用勞工時,未施行體格檢查,或未對在職勞工施行健康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5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6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7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738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25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予勞工;未依規定期提供勞工工資明細;未依規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1180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1206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定限制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1213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接受勞動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121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職業災害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1221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未有7日內給予1日之休息作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1236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184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201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202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202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202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3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34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34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34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35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6180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6502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693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危險性之機械(設備)未經檢查合格。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693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05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2公尺以上作業未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05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05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暴露鋼筋等材料未採取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14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17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17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設置防物體飛落設備並供給安全帽使勞工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6736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七、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4768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七、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5752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2.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3.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5771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5777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5792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64139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