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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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23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接受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300707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資字11339321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64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65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701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701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701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74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96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四、…。;研磨機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但依國家標準CNS16089附錄A設置安全防護裝置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1106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1116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進行分條機上紙箱調整作業,有導致勞工遭捲夾危害之虞,未依停止分條機及輸送帶之運轉。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對於高度2.7公尺及4.6公尺鋼筋工作架台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台(鋼筋工作台車)等之構築,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駕駛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從事貨物載運作業,有發生車輛撞擊危害之虞,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裝設、解體、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及其附屬性作業或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移動式起重機、高空工作車及其他有關作業時,該作業使用之機械、車輛或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之際,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且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55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55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固定式起重機具之運轉有物體飛落危險之虞,未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56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使用堆高機之托板或撬板時,未具有充分能承受積載之貨物重量之強度。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使高空工作車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以高空工作車作為上下設備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樓梯、電梯井邊緣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樓梯、電梯井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70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程臨時用電設備無熔絲開關,勞工有發生感電之虞,未於無熔絲開關之帶電部分設置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及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雙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1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1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防止墜落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1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連續出勤超過4小時,未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300856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賠償費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131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有每7日中應有1日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133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薪資給付未達基本工資額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133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薪資給付未達基本工資額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133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2939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293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3210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模板材料堆放區,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於放置各類物料之構造物或平臺應具安全之負荷強度,及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應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並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705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模板材料堆放區,未具安全之負荷強度;對於模板支撐,支柱之腳部未予以固定,導致有移動現象;對於模板支撐組配作業,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且未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對於地坪部分,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及調整高度時,使用非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致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705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以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採光罩丈量作業,未採取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711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保退三字第113600420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保退三字第113600428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保退三字第113600440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保退三字第113600443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保退二字第113600420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保退二字第113600433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1030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契約終止時未發給特別休假未休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10465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新制資遣費。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1046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301030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301045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301047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0615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280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事前告知該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未依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386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承攬人未事前告知再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386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使勞工於高度二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臺工作。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405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在施工架上使用梯子、合梯或踏凳等從事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405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付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305591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30572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30025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315873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31662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14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14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144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144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14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418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10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63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68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1069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10366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1036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3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未依其事業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3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未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32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將其承攬之抿石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承攬工程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32D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距地面高度約1.67公尺之施工架進行1樓牆壁粉光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其安全上下之設備,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32E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再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8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未有過捲預防裝置;未於鋼索上作顯著標示或設警報裝置,以防止過度捲揚所引起之損傷。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9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05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1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未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雇主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未設置適當通風換氣設備,並確認維持連續有效運轉,與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置備可以動力或機械輔助吊升之緊急救援設備。但現場設置確有困難,已採取其他適當緊急救援設施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未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作業區域超出監視人員目視範圍者,應使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2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管道、施工架工作臺等開口部分作業場所,未於該樓梯設置護欄,於該樓板、管道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下拉桿)。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場所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53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條攀登梯或其他起重機之攀登梯,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六、高度超過六公尺時,應於距梯底二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0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