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共有 549772 筆裁罰記錄,本頁顯示第 4709 頁,共 10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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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900590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901896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83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91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不符法定要件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91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9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9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受僱者之配置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條字10901395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395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416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416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保持容器之溫度於攝氏四十度以下。三、…。;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18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但主管及最近吹管之分岐管分別設有安全器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32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34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鄰接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一、交通號誌、標示應能使受警告者清晰獲知。二、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控制處,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三、新設道路或施工道路,應於通車前設置號誌、標示、柵欄、反光器、照明或燈具等設施。四、道路因受條件限制,永久裝置改為臨時裝置時,應於限制條件終止後即時恢復。五、使用於夜間之柵欄,應設有照明或反光片等設施。六、信號燈應樹立在道路之右側,清晰明顯處。七、號誌、標示或柵欄之支架應有適當強度。八、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應置交通引導人員。;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42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磚、瓦、木塊或相同及類似材料之堆放,應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儲存位置鄰近開口部分時,應距離該開口部分二公尺以上。;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一.五公尺以上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者,不在此限。;雇主對前項擋土支撐,應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42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1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13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固定式起重機之直行樑邊臨時平台(寬度約0.66公尺)上作業,有發生危害之虞,未使勞工於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對勞工作業活動有不利因素,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1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吊升荷重6公噸之移動式起重機)之操作人員,僱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勞工方OO)充任之。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3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吊升荷重6公噸之移動式起重機)1座,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大廳走道上方獨立梁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獨立梁場所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樓板邊緣開口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氧氣、乙炔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施工構台地板,堆放任何物料、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110V手持式攪拌機)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62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吊升荷重3.05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未經中央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逕予操作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62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地下室3樓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2.對於地下室3樓工程用之模板材料拆除後,未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62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未依規定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以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監督及協調,要求承攬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62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於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致發生物體飛落死亡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63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7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8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8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902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合梯未符合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928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鋼筋混凝土作業未依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7990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019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037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2公尺以上開口未設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082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鋼筋混凝土作業未依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9608107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175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747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805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867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86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僱用未滿18歲之人從事工作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869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僱用未滿18歲之人從事工作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0906869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期限內給付勞工退休金。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901819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901856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日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901864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89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89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89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資字10939326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條字109012969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條字109012969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條字10901296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221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109年府勞檢字10901221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15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應保持環境衛生。寢室、廚房、浴室或廁所應指定專人負責環境衛生之維護,以保持清潔。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29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31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438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左列事項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五、防止有墜落、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第10900119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2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之合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2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2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作業時,未禁止使用鋼筋作為起重支持架;對於以可調鋼管支撐為模板支撐支柱,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營建用升降機其各樓出入口,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3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24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901134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901134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934112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934112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934113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091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091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793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963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964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964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違反主管機關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964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違反主管機關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935964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氣動式泵浦將裝有55加侖甲苯之鐵桶分裝成數桶5加侖之鐵桶作業時,未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導致發生火災。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242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52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62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75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79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88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91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