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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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040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040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04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17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22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242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242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給予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勞工之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242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24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合格者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應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2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臺置於嵌入牆內之托架上者,該托架應設斜撐並與牆壁紮牢。;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2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應使其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5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資字第11401581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置備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資字第11401584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1714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1921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位於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之工作場所,對於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規定之人員(如:臨時人員、技工工友、約用人員等),於執行職務時為預防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除依貴局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執行霸凌申訴案件及後續之勞工關懷措施外,另對於該局訂定之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所實施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作業場所環境檢點、作業場所適性配工與工作設計檢點、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查核及評估表等,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之3條第1項規定,應落實採取行辨識及評估危害、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並作成紀錄留存,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前經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113年9月23日勞職南2字第1131820217號函及113年11月14日勞職南2字第1131823053號函通知限期改善在案,本次係第2次重複違反),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402532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防滑梯面;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防滑梯面;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5559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運金屬管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9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乾燥機之轉軸及輔助輪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等設施;對於戶外棧板堆放區,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50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吊鉗、吊夾從事鋼構擋土支撐吊掛作業時,吊掛物有傾斜或滑落之虞,未搭配使用副索及安全夾具。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87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7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8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9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7551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755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7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70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7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8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8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87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87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87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92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9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21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21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22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35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35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38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處理有害物、或勞工暴露於強烈噪音、振動、超音波及紅外線、紫外線、微波、雷射、射頻波等非游離輻射或因生物病原體污染等之有害作業場所,應去除該危害因素,採取使用代替物、改善作業方法或工程控制等有效之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8
- 處分字號
- 經園高環字第11401018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5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58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模板支撐組配、拆除(以下簡稱模板支撐)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79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1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七、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16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用具有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或擴寬式履帶起重機作業時,未將其外伸撐座或履帶伸至最大極限位置。…;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未有至少保持○.二五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16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4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未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2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於接近高壓電路或高壓電路支持物從事油漆等相關等作業時,為防止勞工感電之危險,在距離頭上、身側及腳下六十公分以內之高壓電路者,未在該電路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803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超過12小時,全月延長工時超過46小時;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法給付特別休假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140228421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經法定程序同意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0884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給予至少30分鐘之休息;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法定上限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0984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條字114018358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條字11401835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71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892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018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1901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梯級面深度不得小於十五公分。;為防止勞工有自粉碎機及混合機之開口部分墜落之虞,雇主應有覆蓋,護圍,高度在九十公分以上之圍柵等必要設備。;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採取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1839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佩掛安全帶、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等。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1890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18905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1890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1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2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5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731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4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4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5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77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或未詳實記載工資各項目明細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7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21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0884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給付
- 處分日期
- 20250707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0984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7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57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2507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57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17.2公尺之陽台垃圾管道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7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704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206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