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共有 549772 筆裁罰記錄,本頁顯示第 717 頁,共 10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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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未給予30分鐘休息時間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2266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2268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2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3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4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4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5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88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88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058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通道等未保持安全狀態或防跌等預防措施。;合梯作為上下設備、站立於頂板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058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264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310830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勞動檢查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131551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累積超過46小時。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1315514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給予應放假日休假或加倍工資或補休。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3019960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長工時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301996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產假期間或職災醫療期間未依規定與勞工終止契約。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未依規定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303006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2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2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38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38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3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6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6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346557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條字11302174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條字11302211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59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642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應指定專人對於前述蒸氣、氣體之濃度,於作業前測定之。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64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應將鍋爐檢查合格證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揭示於明顯處所;如屬移動式鍋爐,應將檢查合格證影本交鍋爐操作人員隨身攜帶。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78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84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2169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雇主對於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之組配及拆除(以下簡稱施工架組配)作業,應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2220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構築施工架之材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不得有顯著之損壞、變形或腐蝕。二、…。;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或以施工架作為固定混凝土輸送管、垃圾管槽之用,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但無作業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三、…。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2249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任何型式之護欄,其杆柱、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應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七十五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六、…。;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四、…。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第11302250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2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承造位於屏東縣內埔鄉之「內埔鄉龍潭段850、850-1號住宅新建工程」,又將其泥作工程交付承攬,且於本工程之施工期間、工作場所受處分人所僱勞工與承攬人所僱勞工等有共同作業之情形,未設協議組織,且未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協議」高架危險作業、作業人員進場管制及使用施工架之安全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上述危險作業結果,致承攬人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同標準第19條第1項、同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之規定,且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之規定,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同標準第19條第1項之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同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對於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鋼管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之規定,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且未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受處分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6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承攬位於屏東縣內埔鄉「內埔鄉龍潭段850、850-1號住宅新建工程」之泥作工程,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之規定,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依同標準第19條第1項之規定,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CNS4750型式之鋼管施工架,未依同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等場所作業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規定,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6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承造位於屏東縣內埔鄉之「內埔鄉龍潭段850、850-1號住宅新建工程」,又將其泥作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承攬工程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鍋爐停止運轉時,有液壓等殘壓引起之危險者,未採釋壓等適當設備或措施;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未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5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60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圓盤鋸未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以下簡稱反撥預防裝置)。但橫鋸用圓盤鋸或因反撥不致引起危害者,不在此限。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60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6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勞工從事作業,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未依規定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簽認報告書為直結式,惟使用吊掛式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臺樓板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板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實施延長工時未經工會同意;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301732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301734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221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221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加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動一字11334224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5671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勞工職業災害補償。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567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5816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336135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塔式起重機拆除使用道路作業,未於事前取得高雄市政府審查同意之交通維持計畫。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433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塔式起重機之組裝作業,未能於作業前提供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之作業計畫,使勞工遵循。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433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外管線接管人工開挖作業時,開挖垂直深度1.8公尺,未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468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屋頂層內側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471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垂直深度2.9公尺露天開挖作業場所,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再承攬人,應指派訓練合格之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471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程垂直深度2.9公尺露天開挖作業場所,未指派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408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472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11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1561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1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4081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57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10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310690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保退二字第113601078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於到職7日內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保退二字第11360113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給付國定假日出勤之加倍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2198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接受勞動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30222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302213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30221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302231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1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1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3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3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74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198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7681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079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合梯未符合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079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151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151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169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169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180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機械檢修等作業未停止運轉及送料。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228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人員進入。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238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未依規定裝設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8422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給予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309809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