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共有 549772 筆裁罰記錄,本頁顯示第 4931 頁,共 100 筆。

提醒:如您的雇主在此名單中,請注意保護自身勞動權益。如有疑問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護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應以有效方法防止滑溜、掉落、掀出或移動。三、…。;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高度五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但依營建法規等不須設置專任工程人員者,得由雇主指派具專業技術及經驗之人員為之。二、…。;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五公尺以上施工架、高度五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三、…。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42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427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一.五公尺以上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其安全性者,不在此限。;雇主對前項擋土支撐,應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雇主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應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反循環樁、連續壁、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442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504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5858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從事屋頂樓面工地整理及掃地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且因屋面性質(塑膠類材質之採光罩)致勞工有墜落、滾落之虞者,未採取適當安全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05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危險物製造、處置之工作場所,為防止爆炸、火災,著火性物質,未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磨擦或衝擊或使其接觸促進氧化之物質或水。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3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4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4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樓梯開口部分及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44號
違反法規內容
鍋爐房旁消防器具前,堆放塑膠桶等物料而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21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061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36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60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75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885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885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89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901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830489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75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75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75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76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83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85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93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1.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2.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07431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1.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2.承攬人未事前告知再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0743164號
違反法規內容
1.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2.承攬人未事前告知再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0743166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施以必要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09901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0992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事前告知該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610164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649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649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6825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7210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7210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及未休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749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751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7907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7907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801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未休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8440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87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8001028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8001028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089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更換班次時未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0898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0898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089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03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03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12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12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15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1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16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1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28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未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28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128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資字108390023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訂立工作規則或未將工作規則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或未將核備後之工作規則公開揭示之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檢字107031736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條字107032490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發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特休未休日數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512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檢字108000768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適當之休息時間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檢字108001253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適當之休息時間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檢字108001253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076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0754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雇主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車輛機械應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1107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但系統式施工架應以輪盤及插銷扣件等組配件連接。五、…。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12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與勞工人數,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但已具有急救功能之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在此限。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1948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19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3574號
違反法規內容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但具有防止滑塊等引起危害之機構者,不在此限。;第一項衝剪機械之原動機、齒輪、轉軸、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444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應依下列規定:一、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二、…。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014742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所僱勞工於107年10月8日在「力成科技竹科三廠新建工程(地址:新竹市力行四路9號)」工地,從事鋼筋運輸及吊掛作業時,發生鋼索斷裂,導致吊掛鋼筋砸傷徐○泉君左腳踝送醫住院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800021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安裝前未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8000211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烘乾錫林之維修作業未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並事先告知有關作業勞工、拆除烘乾錫林之軸心凸緣盲板時未先確認有無高溫水蒸汽殘留,並採取必要措施;使勞工進行烘乾錫林維修作業,有接觸高溫水蒸汽危害之虞,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53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於使用車床、鑽床加工機械進行切削加工作業,於加工時有鐵屑飛散物致危害勞工之虞,未於車床、鑽床加工機械上設置護罩或護圍,另對於鑽孔機作業,未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586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施工架中間上下設備未設護欄、工作台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對於外牆施工架工作台內側開口部分未設置交叉拉桿及下拉桿、未設置長條形防墜網、部分踏板未滿舖密接、部分未設置插銷;對於樓板邊緣窗台高度73公分未達90公分。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598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6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於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以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01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017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升降機具,勞工有墜落及捲夾危害之虞,未於該升降機具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設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具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具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之安全裝置,及該升降機具之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連鎖裝置。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0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鋼樑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所置之衝床及剪床(衝剪機械),具有捲夾危害,未設置安全護圍、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傳動輪及傳動帶設置護罩;另設置升降機,勞工有墜落及被夾危害之虞,未設置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1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開挖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2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安全支撐及開挖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地下室安全支撐及開挖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32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4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油槽內施工架之施工平臺構築,對於施工架之施工平臺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未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未重新製作。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依規定在垂直5.5公尺、水平7.5公尺內與構造物妥實連接,以維持施工架之穩定。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5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68號
違反法規內容
鍋爐鼓風機轉軸未有護罩或護圍。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019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法定基本工資。
處分日期
20190116
處分字號
府勞動一字第108340070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