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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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1644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59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59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59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檢修、調整、操作、組配或拆卸等,應依下列規定:一、…。四、因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應禁止工作。五、…。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5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運作者對於第二條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下列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每年定期更新:一、運作者基本資料,如附表三。二、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如附表四。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資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87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時,應設置洗眼、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但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並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8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39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五、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40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一、…。四、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二所列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五、…。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404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53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內圓研磨機以外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55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29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29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且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未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01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0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光纖佈線作業,具有墜落危害,未於該屋頂之屋架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及於屋架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0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未設置上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29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作業,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29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29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2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所僱勞工於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未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2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1人且須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2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自動化機械(攪碎機)具有危險之投物口部分,未依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訂定輾絲機之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供勞工遵循,且未於輾絲機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未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貯存氧氣及乙炔高壓氣體鋼瓶時,未分開貯存亦未裝妥護蓋。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傳統式衝床有危害勞工之虞之護圍側邊未防護。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該堆高機制動;第二種壓力容器之壓力表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及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模板支撐之構築作業,未繪製施工圖說並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及按圖查驗。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酸槽之閥等開關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亦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輸送對象設備;使勞工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作業,未將禁止勞工在該作業場所吸菸或飲食之意旨揭示於顯明易見之處。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護蓋、施工架端部開口設置護欄及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車輛機械未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樓外牆施工架工作臺,未於該處設置護欄(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1293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1301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1070038509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734118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734118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4457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5038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5112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5117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5117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660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4736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資字第107604141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資字第107604141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6474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6602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6820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6837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68481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7088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7088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規則未依規定報備並公告揭示。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714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勞工,二週內有二日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070229198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勞工,二週內有二日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070229198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資字第10722416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18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19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195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19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20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1441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1564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1564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16090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16090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1609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懷孕解僱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564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懷孕解僱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564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269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269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269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26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五、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28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壓力容器之安全閥及其他附屬品,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三、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應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雇主為防止勞工暴露於強烈噪音之工作場所,應置備耳塞、耳罩等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1646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1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架空電線之接近場所作業,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未於架空電線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之措施;勞工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之邊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其確實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之措施;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1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完整設置圍欄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1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1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具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對勞工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之功能。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1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之勞工,未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對於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未使其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未使其每2年接受至少6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3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鼓風爐、鑄鐵爐或玻璃熔解爐或處置大量高熱物之作業場所,未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並使作業勞工佩戴適當之防護具,以防止高熱物之飛散、溢出等引起之灼傷或其他危害。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4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安裝前未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3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3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以石綿板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下方裝設安全網等防墜設施、指派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移動式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 處分日期
- 201807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5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