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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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1.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2.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49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2.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3.合梯未符合規定。;4.合梯作為上下設備、站立於頂板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49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49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56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56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62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062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2公尺以上作業未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411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臨時性等作業之搭乘設備未採取防止墜落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427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2.堆高機、研磨機等機具未依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428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045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045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129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263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263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不符法定要件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324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324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5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59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59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59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7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97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97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59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60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條字10800370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條字10800370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800391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800391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電路開路後從事該電路、該電路支持物、或接近該電路工作物之敷設、建造、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應於確認電路開路後,就該電路採取下列設施:一、…。二、開路後之電路如含有電力電纜、電力電容器等致電路有殘留電荷引起危害之虞,應以安全方法確實放電。三、…。;雇主對於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應使其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452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但堆高機已註明限照度良好場所使用者,不在此限。;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一、…。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應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字10800446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製造、處置或使用乙類物質、丙類物質或丁類物質之設備,或儲存可生成該物質之儲槽等,未供給從事該作業之勞工穿著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手套、防護長鞋、呼吸用防護具等個人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04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停放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拉起手煞車;電壓600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約20公分處放置鐵製物件,未有80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高壓氣體之貯存鋼瓶,未裝妥護蓋;捲揚機未設有防止過捲裝置,亦未以標示代替之;工作用階梯未設置扶手;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4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未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4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4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惟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車道出入口樓板之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9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人數30人以上,未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9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4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對於電梯井內施工架內側未設交叉拉桿及下拉桿。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5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1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具體明確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2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2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未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2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從事屋頂翻修工程,發生墜落危害,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2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佩掛安全帶、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等。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P3抽水站露天開挖作業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所設置擋土支撐,未繪製施工圖說,並指派或委請前項專業人員簽章確認其安全性後按圖施作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設備,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鄰近河川場所作業,未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構台場所作業,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堆放物料、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木材加工用圓盤鋸,未有安全防護設備;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至少保持0.二五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具有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未將其外伸撐座伸至最大極限位置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模板之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區施工架、樓板開口部分工作場所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及對於現場設置施工架任一處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未在三十公尺以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裝妥護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電梯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未於任一處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應在30公尺以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其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及使其估測荷物重心位置,以決定吊具懸掛荷物之適當位置。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場所未有明確之境界線,並於該場所外面設置容易辨識之警戒標示。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時,未指派專人指揮,以防止機械翻覆。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九十公分以上之上欄杆。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設置之工作用階梯斜度大於60度、梯級面深度小於15公分及未有適當之扶手;對於移動式空壓機(使用電壓為380伏特),其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4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者,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對於勞工於施工架上使用合梯從事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4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使勞工鄰近水道場所作業,未於作業場所或其附近設置救生設備;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未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其容器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未裝妥護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於108年2月3日9時許,發生自工作台跌落受傷職業災害,且需住院治療,雇主於事發當日即得知勞工住院開刀治療訊息,延至108年2月12日15時48分通報,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8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1506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151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1519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1519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使女工從事夜間工作不符法定要件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1522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加熱爐工作平台距爐體底部之通風口工作場所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870096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以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未指揮、監督及協調,要求承攬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870097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操作危險性機械(吊升荷重3.03公噸移動式起重機),未經檢查合格即逕行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870105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3樓、4樓陽台造型梁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2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6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X8至X9LINE3樓南側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堆放任何物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勞工於1F東北側碼頭區場所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時,自動電擊防止裝置未有功能。
- 處分日期
- 201902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7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479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479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479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7604102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760410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760410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7604104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760410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081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082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082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083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08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924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925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2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第10860093831號